桂阳县文化馆(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)11个项目成功列入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、5个工坊列入县级第一批非遗工坊
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,县文化馆(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)坚持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原则,在上级部门指导下,积极开展2024年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、非遗工坊推荐申报工作。3月中旬,县文化馆(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)组织分管非遗领导、非遗专干深入县内街道、乡镇,对上报的项目、工坊进行整体调研, 经过专家评审,选取项目申报县级非遗项目、非遗工坊,对《桂阳糖画制作技艺》、《桂阳面塑》、《锦湖秋捕》、《桂阳花桥制作技艺》、《桂阳方元辣椒腌制技艺》《桂阳白水酸辣鸡》、《湘青井—百草酹酒工艺》、《桂阳白水酸辣椒腌制技艺》、《桂阳传统水酒酿造技艺》、《独竹漂》、《桂阳胆类赏石艺术(龟纹石)》等项目;《湘南木雕工坊》、《桂阳县艺青剪纸坊》、《桂阳乌龙姜制作技艺工坊》、《桂阳稻草灰水粽手工技艺工坊》、《和美和平豆腐制作非遗工坊》等工坊进行了挖掘整理,通过走访调查,查阅大量资料,修改申报文本,拍摄图片和视频资料,完成了县级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、非遗工坊推荐申报工作。7月31日,县文化馆(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)组织召开了县级第八批非遗项目、第一批非遗工坊申报工作专家评审会。此次专家评审会由全县各领域的5位专家组成评审组,进行项目的审核和评审。整个评审工作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等相关要求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申报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全面、细致的评审,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。12月31日,桂阳县人民政府《关于公布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》(桂政函〔2024〕35号)文件批准了《桂阳糖画制作技艺》等11项为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;《关于公布桂阳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工坊名录的通知》(桂政函〔2024〕36号)文件批准了《湘南木雕工坊》等5个工坊为我县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工坊。



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,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。 多年来,桂阳县文化馆(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)通过积极挖掘整理,成功申报了一批伞状式非遗项目、非遗传承人、非遗基地、非遗工坊。到目前全县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3项,其中国家级1项,省级6项,市级11项,县级55项;代表性传承人87人,其中国家级1人,省级3人,市级12人,县级71人;市级传习基地(传习所)共5个,市级非遗工坊2个,县级非遗工坊5个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体现,也是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纽带。接下来,桂阳县文化馆(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)将一以贯之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重中之重,坚持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提升保护水平、讲好非遗故事,以非遗保护助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。
桂 阳 县 文 化 馆
桂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
2025 年 1 月 3 日